信件编号: | 20200514211357266 | 来信时间: | 2020-05-14 21:57 |
---|---|---|---|
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张**** |
内容: | 本人今年4月17日在巴中城区天下城售楼部看房,后看中天下城二期一号楼一住房,并在销售人员(李顺)的吹鼓下订了一套(一号楼二十层7号房),交订金一万元。后回家,因与家人买房产生分歧决定退房。4月19日再次到售楼部,与李顺协商,后同意退还订金,与之口头约定七至十五日之内退回。但直到5月11号时联系李顺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今日却联系不上李顺了,售楼部也不理我了。现在我也才知道他1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望作为主管部门的你们能否给一个处理意见。这种未取证先售楼的作法是否合法?订金未退应该怎么处理?望回复!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5-25 17: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未办理预售许可就收取定金及请求退还房屋定金的问题,属于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请向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0827-526899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