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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公积金缴存使用新政的咨询

信件编号: 20220525093444932 来信时间: 2022-05-25 09:44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李****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 日前,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 目前,我想要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希望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之前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提余额”与“申请贷款”只能二者选其一。 而5月6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四届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现已过去十多个工作日,新政迟迟未予公开,是有新的细节调整吗?如果有的话恳请各位领导考虑允许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将能进一步满足居民购房需求。如果没有新的调整,恳请尽快公开新政,及时稳定市场和群众预期。 鄙人不知忌讳,考虑不周,仅向政府传达简单诉求,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予以回复,不妥之处还望海涵。 此致 敬礼!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2-05-26 09:5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职能职责调整,建议您向巴中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827-5285868),或在其官方网站信箱留言(链接:http://gjjzx.cnb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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