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2018-03-28 1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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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唐**** |
内容: | 本人于2016年10月在 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目前还未领取到购房补助。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18-03-29 10:35
答复意见: 网友“唐雄” 你好,自2016年5月31日出台(巴府办发〔2016〕21号)文件以来,因房屋前三个月均价如何认定等问题尚不明确,无法进行具体的审核操作,导致工作延后。近日,市级相关部门已就有关问题做出明确答复,现正在逐户审核之中,待审核后将会及时予以公示并发放款项。请您关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