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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被盗用,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8-08-16 12:2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周****
内容: 本人周剑,身份证号码:51052197510234634,电话号码18183399898. 本人最近由于工作变动,在转证的过程中得知自己个人信息被盗用,给我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具体信息如下:四川省金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佛金润城项目5、6号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劳务分包单位四川蜀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压证从业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周剑证书号080219781系盗用本人信息。本人之前一直不知晓该项目,本人所有证件也在自己手上,我想请问贵局当初在办理手续的时候是如何核实我本人的证件和相关信息的,四川蜀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到贵局办理相关手续的经办人是否有盗用本人信息、伪造国家证件的嫌疑,希望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并请贵局立即解除盗用本人信息的相关非法证件的锁定,避免继续对我的工作造成影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18-08-21 10:46

答复意见:

网友周剑:

      您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属平昌县管理,详情请联系平昌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827-622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