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通知》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关于燃气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消除餐饮等公共场所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巴中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存量大、推进缓慢、餐饮从业者安装积极性不高的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起草了《通知》,其目的是形成职能部门合力,确保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目标任务。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通知》征求意见稿,会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会议研究,并两次就《通知》内容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0条,均予以吸收采纳。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依据2021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的规定,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场所强制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这一“技防”措施已列入法律条文,并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全省范围内的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隐患整治完成时限为10月底。
(二)主要任务。一是明确牵头部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行业企业联合公布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厂家目录,发布市场指导价,督促教育、经信、卫健等部门推动学校、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商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部门管理。商务部门做好餐饮行业宣传动员,市场监管部门放开检测市场准入,降低检测费用,综合执法部门强化违法案件执法,消防救援机构强化餐饮场所消防日常巡查。四是符合规范要求。可燃气体探测器每一年应进行一次校准,保障其正常使用。五是明确整改期限。逾期未整改的,燃气公司将停止供气。六是强调灵活运用。餐饮场所可以根据经营规模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或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七是加强日常巡查。餐饮场所要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社区、物业单位或个人要落实餐饮场地的提供责任。八是确保规范安装。未规范安装并经验收合格的,燃气企业不得开通供气。九是做好维护更新。要做好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按规定做好检测工作,保障正常使用。
(三)保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以“技防”遏制燃气事故,掌握安全防范的主动权。二是强化举措。各地要精准掌握底数,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告知、提醒、帮助餐饮场所经安装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对于拒不安装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停止供气。三是抓好落实。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安尽安,要及时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加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