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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成功划转首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021-01-27 10:40 浏览击量:

巴中市某建设单位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34390.40元成功缴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标志着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职能划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功。

按照《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部门征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税务局、巴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响应政策,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明确了缴费流程。为协力解决征缴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难点,目前我市财政、税务、人防等相关部门正密切配合,抓紧建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畅通征缴信息交换渠道,推动实现征缴信息实时共享。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职责划转,对于深化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起到积极作用。不仅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征收管理,提高了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管成本,同时也实现了“不见面”审批,由以前行政审批窗口开票缴费升级到能够足不出户网上缴费,进一步压缩了办件时间,真正让办事群众少跑路,成为我市积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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