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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来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0-12-25 18:12 浏览击量:

各区县、巴中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及项目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行为,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至今,我局开战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集中通报如下(详见附表)。

20191月至今,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核查项目82个,发现问题项目50个,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项目32个,取消中标候选人2家,发出警告函3份,约谈单位和个人20次(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50次,扣除诚信分值229分,行政处罚10个,处罚款71.3371万元,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个,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案件3个。

从核查处理情况来看,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是未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安排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招投代理工作、代理机构未按招标代理规范执业;三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四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五是管理机构人员未到岗履职等。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效,坚持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集中打击与规范管理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附件: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表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3

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表


序号

责任主体

项目名称

及相关事项

违法违规情节

处理、处罚情况

备注

 

 

1

 

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宾馆、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宾馆外立面装饰改造工程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2020年9月8日,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对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宾馆作出通报处理,责令其切实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项目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

 

在全市进行通报处理

 

 

 

2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津桥.水岸”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

 

 

 

“津桥·水岸”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计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擅自修改已经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将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未按规定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现场履职或组织限期整改,或未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或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

2020年1月14日,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分别对四川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19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巴中市鸿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6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巴中市科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7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巴中市鸿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全阳扣除诚信分值25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四川省巴中市科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时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葛焱扣除诚信分值9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上述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全市通报处理。

 

 

 

在全市进行通报处理

 

3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大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19日,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公安部门处理

 

4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门片区、龙泉街片区和祠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27日,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公安部门处理

 

5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星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19日,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公安部门处理

 

6

 

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

 

平昌县2018年中央财政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20年8月17日,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分别对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6分,对其项目经理舒生扣除诚信分值2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作出通报处理

 

7

 

四川省巴中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昌县元山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四川省巴中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8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作出通报处理

 

8

 

四川省洪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平昌县元山镇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经理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四川省洪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8分,对项目经理聂绪友扣除诚信分值2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作出通报处理

 

9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平昌县2018年中央财政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

 

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林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作出通报处理

 

10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恩阳区闸坝库区环湖路建设项目监理、检测(第三次)

 

未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安排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招投代理工作

2020年7月16日,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安排非本机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项招标代理工作的”的规定,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11

 

四川天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付绍伟

 

恩阳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未按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注册建造师所确定的义务到岗履职

2020年9月7日,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四川天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付绍伟罚款0.9万元。

 

 

12

 

玉山镇建设管理站

玉山镇胜利街转盘至高水头街改造玉山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020年9月8日,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五十六套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玉山镇建设管理站处罚款2.2781万元。

 

 

13

 

巴中市宏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南江县创意农业园黑潭沟、小坝沟河道治理建设工程

 

未严格履职,监理流于形式;与施工单位串通,办理虚假签证等

2020年1月10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巴中市宏旭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5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4

 

 

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江县城供水工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未在项目监督人员监督下,将评标所需资料、工具等擅自送入评审区

2020年10月21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2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5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江东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1月17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6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玉湖旅游环线公路(傅家乡至红光镇)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9月1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7

 

四川省中曜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江县赶场镇东西部扶贫协作产业园连接路建设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9月1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四川省中曜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8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坪河镇高碳石墨矿区运渣道路新(改)建工程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9月1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9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江县南江河流域断渠

至东榆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江县城雨污分流干管改造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存在不实。

2020年7月17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意见:第一中标候选人诉讼及仲裁情况未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四)要求进行全部申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违背了投标文件真实性的声明,建议由招标人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9109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综罚决字〔2020〕第10号)。     

 

 

 

20

 

南江县长赤镇龙池学校、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南江县长赤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20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江县长赤镇龙池学校作出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综执罚字〔2020〕第11号)。2020年8月2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21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江县桥亭镇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20日,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南综执法〔2020〕罚字第12号)。2020年8月2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22

四川省巴中市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南江县长赤镇五维花园城建设项目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020年3月6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四川省巴中市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12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019年“9.26”安全事故

 

23

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南江县红鱼洞水库库周村道公路复建工程建设项目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0年10月30日,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四川东宸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4

 

重庆市涪陵江州建筑有限公司

 

“学府天骄”项目4#楼

 

发生安全事故责任

2020年4月2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重庆市涪陵江州建筑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12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5

四川陆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千佛岩石窟本体修善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未组织招标人、投标人抽取评标K值,在开标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提供评标所需的相关资料,造成无法评标,导致流标。

2020年9月10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四川陆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6

 

四川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江县铁佛镇黄嘴头渡口改公路桥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

 

未按照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要求检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手持文件),导致流标

2020年9月10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第5.1.11条的规定,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与标准》,对四川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7

深圳市万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武雷波

楼子九大院民宿改建提升

未按规定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2020年9月10日,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深圳市万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扣除诚信分值5分,扣除项目经理武雷波诚信分值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通住建发(2020)132号)。

 

 

 

 

28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平昌县殡仪馆及南台山陵园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约。

2020年9月29日,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以(平住建局罚〔2020〕70号)扣除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用分5分,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继勇、高海燕(专监)、龚益民(安监)各扣除个人信用分3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9

四川昌正咨询有限公司

平昌县望京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不配合或阻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机构的检查、调查取证。                         

2020年9月29日,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以(平住建局罚〔2020〕70号)扣除监理单位四川昌正咨询有限公司信用分10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凌风、任凤起(专监)各扣除个人信用分8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30

四川省力迅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超前外国语学校后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应急抢险工程、县城文庙街步行街道改造工程、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城区滨河路(南门-西门车站)改造工程、红场(大操坝)综合整治工程

 

 

 

 

转包

 

 

2020年5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通住建〔2020〕年罚字1号)对通江县力迅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原四川华盛利建筑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175722元。

 

 

 

 

31

石垭乡人民政府

平昌县石垭乡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大厅业务用房

未立项、未招标

2020年8月13日,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平昌县石垭乡人民政府出具了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平住建罚(2020)字第11-14号);对平昌县石垭乡人民政府未办理施工许可处罚款57015元;对平昌县石垭乡人民政府未立项、未招标处罚款28507元,对平昌县石垭乡人民政府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备案擅自施工罚款20万元,处罚四川国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罚款10000元。

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32

邱家镇邱家堡社区

邱家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未招标

2020年8月13日,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平昌县邱家镇人民政府未招标行为处罚款27079元;对平昌县邱家镇人民政府未办理施工许可处罚款54158元,共计处罚平昌县邱家镇人民政府罚款81237元。对平昌县平昌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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