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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7-21 15:36 浏览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说明理由、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苟刚成,联系电话:0827-5272526,电子邮箱:799265536@qq.com。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0号304室。

附件: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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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乡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减排贡献持续加大。

二、构建城乡绿色发展新格局

(三)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工作,全面编制完成市县、乡镇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以渠江干流(含南江河、巴河段)及通江河支流为主体,其他支流、水库、渠系为支撑的湿地生态廊道,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明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大幅增加,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在Ⅲ类水体及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构建智能绿色新城。坚持“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坚持“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市公园、体育公园等绿地和公共空间“微更新”。完善社区足球场等公共健身场地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建设一批完整居住社区。深入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市绿地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2025年完成国、省海绵城市试点创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有序开展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行动,6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推动宜居低碳县城建设,城市(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5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建成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加快推进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改造,到2035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500个。实施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全市建成地下综合管廊60余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中心镇(村)建设。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划和建制界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树立片区化、集约化、共享化理念,推动资源要素集中布局、精准投放,做优做强中心镇(村)。深入实施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六大提升工程,统筹交通、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国网四川供电公司巴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六)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农村绿色低碳协同发展路径,统筹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乡村宜居宜业”,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村庄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统筹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规范农房建设行为,引导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川东北民居,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现代夯土、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建设绿色农房。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加快完善“1+6”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办好晏阳初乡村建设讲堂,构建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正在提升五大行动,到2025年,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示范村村域内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资源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七)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2025年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50%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不断增加,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星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验收和营运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八)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加快国省干道及交通枢纽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综合利用地下空间,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95%以上。加快农村电网等建设改造,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四川供电公司巴中分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九)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等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以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保护制度,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评估,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做好传统建筑工匠技术认证与职业认定工作,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到2025年,培养一批传统工匠,因地制宜建成一批村史馆(农耕文化博物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传统城乡建设方式,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提升五年行动,提高装配式建筑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推动混凝土装配式住宅建设,加快推进预制楼梯板和预制内外墙板等PC构件应用,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支持校企、市企共建培育基地,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建成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25年,基本形成装配式建筑市场供给体系,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装配率不低于5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推进室外构筑物防护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钢结构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等原辅材料达到5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一)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落实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广再生水及节水器具应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体系,倡导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活动。落实公共机构禁塑、减废、节电、节水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提升环境监管、利用处置、风险防范能力。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建设,逐步形成城市健康出行。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合理布局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首末站、加气站和充电站等设施,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完成市级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一网协同”工程,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施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替代行动,新能源汽车在市、县(区)公共领域占比不低于25%。〔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管理现代化

(十二)做好城乡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全市“1+3”主导产业体系、县(区)“1+1”产业布局,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科学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出台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及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探索建立生态资源资产开发经营服务和交易平台,促进森林、水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符合巴中实际的GEP核算体系。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溢价能力。推进建立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省首家工行巴中晏阳初大道绿色支行开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三)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序开展城市体检评估、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科学制定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相结合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提升城市体检针对性。强化体检结果应用,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科学编制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清单。建设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加强综合管理、分析评价和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相关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单位)积极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城乡建设降碳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城市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拓展应用研究,开展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生命线技术研究,指导发布相关行业技术公告、指南。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共享创新成果,培育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绿色低碳技术的系统化应用。引进高层次设计、研发、工程材料等人才,为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五)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管理。推动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完成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实现“一网统管”。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建设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公共交通与数字化深度融合,提升载运工具、交通设施、出行服务、企业治理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分类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十六)推动美好环境共同缔造。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结合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按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负总责、各县(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动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落实。各县(区)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

(十八)完善支撑体系。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产业支撑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开展项目资产证券化,构建市场化多元融资体系。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引导社会共治共评。

(十九)强化培训宣传。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增加相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将城乡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目标绩效办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级各部门城乡绿色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等级为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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