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1-28 10:52 作者:admin 浏览击量: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直属(归口)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群众和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迅速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防控工作

(一)加强供排水、垃圾处理领域疫情防控。供排水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要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指导城市供水企业督促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加强供水管理,落实防疫措施,做好输配水、售水服务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工作,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要加强城市(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垃圾处理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箱),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减少有害垃圾扩散风险,收运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应统一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并做好登记。同时,要加强城市公厕的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开展消毒,确保干净卫生;要加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各地房产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物业企业结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重点,制定专门的防范预案,细化防范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发现有疫区的人员和车辆,及时登记相关信息(电话、近期流动情况、地址),并立即向社区报告。加强清洁卫生管理,随时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干净、整洁各物管小区必须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并引导小区居民按要求投放废弃口罩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物业管理公共区域要加强消毒处理,特别是对电梯、大厅、过道、垃圾箱(桶、库)等使用较为频繁的区域,每日要多次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对员工疫情应对的教育培训,引导员工做好自身防范工作。要为一线员工提供口罩、手套等必须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

(三)加强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停止对外开放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促销等活动,房产中介机构要停止开放营业场所,各售楼部、中介机构发现疑似人员或疫区到访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部门。同时,要做好售楼部、营业场所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住房租赁企业要主动开展针对所有房源租客的详细摸排,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来人员的排查,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租客要及时报告。要加强对值班值守和在岗工作人员安全防护意识的教育和疫情防控的指导,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员工节前、节后离、返巴情况的排查登记,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城市广场应暂停集体性、群体性(如:广场舞、坝坝舞)、经营性活动。城市公园、广场管理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开展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对进入公园、广场的市民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五)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要强化在建项目工地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施工人员排查,根据疫情防治情况确定节后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开工。项目复工复产前,务必对管理人员和工人基本信息、近期去向等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同时对食堂、宿舍进行消毒处理,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时,要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行疫情应对的教育培训。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联防联控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城市供排水垃圾处理领域和城市公园广场疫情防控组、物管小区和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组三个工作组,督查落实防控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分别组建巡查督导组,加强对城市供排水企业、垃圾处理厂、物管小区、售楼部和中介场所、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短信等信息平台,加强有关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禁干部职工组织、承办、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众性聚集活动;要自觉抵制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严格应急值守。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和直属(归口)单位要迅速对干部职工近期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准确掌握、科学研判本系统内的疫情风险。强化值班值守责任落实,实行每日值班疫情“零报告”制度,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掌握信息,严格按程序报送并妥当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人员信息。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