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乡镇污水治理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

2021-08-04 11:43 浏览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巴中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规定,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巴中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乡镇污水治理,巴中市住建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要求持续提升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到2023年底,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达到全覆盖,污水处理率持续提升。同时,要求优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着力提高污水收集接入率和处理率,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有效管护的长效机制,做到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重点镇、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快提标改造、提质增效,扩大已建处理设施纳管范围,提高场镇建成区和毗邻农村污水管网接入率;

二是加强设施运行管理,落实运营主体单位。各区县结合实际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管理方案,加强设施运营管理。

三是强化运营经费保障,要求各区县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保障,采取招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专业维护运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四是严格运营绩效考核,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2021年底前各区县要完成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并融合到市级平台。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及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线监测数据联通。要求严格考核标准,落实考核主体,严格实施考核及落实绩效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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