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完善现行各专业计价依据,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建造价发〔2017〕8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实施细则》,并经2021年4月19日站务会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实施细则
巴中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1年4月19日
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完善现行各专业计价依据,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建造价发〔2017〕871号)等有关规定及巴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以下简称“一次性定额”),是指针对某个工程项目,随着设计、施工技术的发展,因现行定额缺项,不能满足新工艺运用的计价需要,而编制的一次性临时补充定额。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计价的一次性定额编制工作。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计价的一次性定额编制工作。
第四条 编制一次性定额的受理条件:
(一)现行各专业计价定额中缺项且无可借用的定额子目;
(二)一次性定额编制应在该项目计划施工前申请;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持相关材料共同向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申请;
(四)特殊情况下需要编制一次性定额的。
第五条 编制一次性定额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次性定额的计价模式应与现行定额的计价模式相一致;
(二)一次性定额的编制,应坚持现场测算原则,施工记录须真实有效、数据统计资料须完整无误;
(三)一次性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应以该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方法、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测算。
第六条 编制一次性定额的程序: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填写《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二)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综合科办理申请手续:
1、《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申请表》;
2、完整的一次性定额子目相关测算资料(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参考依据等),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3、该一次性定额编制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综合科审查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巴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次性定额编制受理单》(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充材料;
(四)一次性定额申请受理后,由站务会研究确定相关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对疑难问题需要聘请的造价专家应与该工程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不在法定回避范围;
(五)一次性定额编制小组应积极关注该工程的进度,根据需要与建设、施工、设计、咨询、监理等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研、收集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六)该工程编制一次性定额的相关材料、现场测算数据等资料,经该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建设业主确认后,由编制小组编制,必要时请造价专家论证。一次性定额编制完成,经站务会研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同意后,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第七条 一次性定额的编制应在该工程(工艺)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仅限于在所申请的工程上使用,可作为该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计价的一次性定额编制工作后,书面报送市造价站,市造价站初步审查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审定,审定后转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第九条 一次性定额的编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对一次性定额编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21年4月19日起实施。
附件:1.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申请表
2.巴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次性定额编制受理单
巴中市建设工程一次性定额编制申请表
工程名称 |
|
||
工程类别 |
□土建 □装饰 □安装 □市政 □园林 □修缮 □轨道交通 □抗震加固 □其他__________ |
||
申请项目 |
|
||
申请理由 |
|
||
相关 测算资料 |
□设计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施工工艺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项目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巴中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次性定额编制受理单
受理单编号:
申请 单位 |
|
||
|
|||
工程 名称 |
|
||
工程 类别 |
□土建 □装饰 □安装 □市政 □园林 □修缮 □轨道交通 □抗震加固 □其他 |
||
申请 时间 |
|
受理人 |
|
申请人提供资料 |
□设计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施工工艺 £其他 |
||
受理 意见 |
同意受理 不同意受理,理由: 编制组长: ,组员: 办理时限为该申请工程(工艺)施工结束后的1个月内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申请人签收 |
年 月 日 |
||
编制组长签收 |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