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29 11:08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击量:

巴府办函〔2020〕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设施体系全覆盖”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底,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巴州区江北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并选择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恩阳区选择2个社区、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巴中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分别选择2个社区、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到2022年底,巴州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恩阳区、巴中经开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达到全覆盖,分别建成2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各区县至少有2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底,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城建成区、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50%、40%、30%;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2.深入抓好学校教育。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逐步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3.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鼓励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理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5.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6.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市中心城区、各县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设施体系全覆盖”标准,各区县选取条件相对成熟的街道、社区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以点带面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下同)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的单独投放比例。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是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3.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符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鼓励居民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取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无餐巾纸张”。鼓励各住宅小区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4.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依靠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统筹各责任区责任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力量,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保洁人员,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加强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鼓励各区县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建立有人值守垃圾分类驿站、撤桶撤站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上门收集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分类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

5.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探索建立“二次四分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即:农户按“易腐烂”和“不易腐烂”两类进行初次分类,村保洁员按“易腐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二次分拣)。推广易腐垃圾集中堆肥技术。健全村庄保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细化明确保洁员的职责及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村庄设置回收站点,建立以区县或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因地制宜、统筹布局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配备各类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

(三)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

1.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鼓励快递行业使用可循环利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包装材料,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积极推进“光盘行动”,鼓励各餐饮单位通过现金抵扣、优惠券奖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光盘”或打包。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推进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废弃蔬菜、果品等易腐垃圾集中收运,实行资源化利用。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线路,足量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明示承运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具备分类运输、暂存条件。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收运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监督、新闻媒体和热心市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严禁工农业固废、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及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分类贮存、分拣和运输,科学布局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收运。规范厨余垃圾收运行为,实施厨余垃圾收运交付制度,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在交付时对厨余垃圾的种类和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记录台账;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化机构进行密闭收运,禁止未经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厨余垃圾收运工作;积极推动餐饮企业和单位安装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装置。

3.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指导电商和快递企业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利用社区营业网点回收快递包装。积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机融合,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服务站点。规划建设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等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大力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努力构建再生资源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向公众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全面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加快推进巴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建设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建筑垃圾消纳等于一体的固废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施巴州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着力提升全市垃圾分类处理能力。鼓励利用厨余垃圾开展生物处置和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严禁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实施以区县为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整体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深度融合。

(四)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结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加快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升级工程建设,推进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2.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静脉产业园,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动矿山企业改进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切实加强尾矿库风险预警和防控,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处置。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列出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市级各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实施方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相关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工作报告,并抄送市城管执法局。

(二)加强制度保障。积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奖惩机制等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管理办法。按照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要求,加快编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所需资金和土地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支持。

(三)坚持“共同缔造”。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紧紧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搭建社区居民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拟定居民公约、拓宽居民监督渠道等措施,充分发动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积极为社区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四)加强检查落实。探索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中统筹实施。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全过程监管水平。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质量评估,定期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影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确保分类处置取得实效。

 

附件:1.主要任务分工

      2.相关用语含义


附件2

相关用语含义

    一、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三、厨余垃圾。也可称为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政策解读:解读《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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