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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8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12-22 12:02 浏览击量: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责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巴州区人民政府;恩阳区人民政府;通江县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平昌县人民政府;巴中市经济开发区

责任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人;巴州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恩阳区人民政府负责人;通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南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平昌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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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取缔治理临时堆场。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巴中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186月底前,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

2.2019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县城、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加大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全面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已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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