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925104641142 | 来信时间: | 2024-09-25 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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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朱**** |
内容: |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4-09-25 18: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您咨询“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各县(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均不一致,前期,为便捷各县(区)群众申请,我局微信公众号“巴中建设发布”发布了巴州区、南江县、平昌县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原文链接:巴中市巴州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5_xTcYlzVfkaDyQuZPN2pQ;南江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qNYP4mHRf9vH5pce0kZU7Q;平昌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4sgXp8UMfp4BnCut2AyEIg)。 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电话: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0827-5222377、0827-5239122;恩阳区城乡房产管理局:0827-336892;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7-8651036;通江县房产管理局:0827-8223309;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7-7377710;巴中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7-622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