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05-29 11:23 来源: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资金管理方式 |
污水处理费 |
巴中城区(含兴文):居民用水0.95元/立方米, 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1.40元/立方米, 县(区)征征收标准由所在县(区)制定并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 《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川财综〔2015〕4号,川发改价格〔2015〕345号, 巴发改〔2016〕52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巴中城区(含兴文)按自来水0.4元/立方米, 县(区)征征收标准由所在县(区)制定并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 财税〔2021〕8号,川税发〔2021〕28号, 巴发改〔2016〕52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对经批准灵活就业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川财综〔2012〕2号, 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国办发〔2020〕27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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