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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3-28 10:03 来源: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解读丨《<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巴州、恩阳区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局,巴中经开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


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

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补贴对象:《措施》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装修入住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补贴标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装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二)购买新建商业用房

1.补贴对象:《措施》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装修投用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补贴标准:给予总房款2%的购房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购买新建地下车位

1.补贴对象:《措施》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地下车位(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买人。

2.补贴标准:购买价格每个不高于3.5万元(含3.5万元),给予购买人每个3000元补贴。购买价格每个在3.5—4.5万元(不含3.5万元、含4.5万元)的,给予购买人每个1500元补贴。每户最多享受两个车位补贴政策。

(四)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

1.补贴对象:符合安家补助发放条件,且愿意以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的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等各类人才。

2.补贴标准:引进人才转正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鼓励引进人才领取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购房券由组织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并发放,对选择领取购房券的,购房券金额在领取现金金额的基础上上浮25%。

二、适用区域

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三、补贴资金来源

对《措施》中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区税收分享机制实行5:5分担,其余按照事权责任各自负担。引进人才购房券所需资金及上浮部分由安家补助原渠道解决。

四、申请补贴受理时限

(一)申请补贴的购买人须于2029年1月31日24时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二)引进人才申领购房券须于转正之日起至次月20日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买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以明确条款或补充协议约定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和逾期违约责任(包括购房装修补贴逾期不能申领的违约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窗口设置。

三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单独设立补贴兑现窗口,配备专人负责财政补贴发放的接件和初审工作。

(二)审核拨付程序。

1.财政补贴申请人到房产管理窗口递交相关资料并填写补贴申请表。

2.窗口人员对财政补贴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场退回或一次性告知补贴申请人需要补交的资料。

3.初审合格后,递交房产管理部门复审。

4.复审合格后,三区房产管理部门将审核合格的资料送至同级财政部门。

5.三区财政部门审核完毕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三区房产管理部门。

6.三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财政补贴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7.三区房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在受理购房补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和补贴的发放工作。

六、申请资料

(一)申请新建商品住房装修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fcxjsj.cnbz.gov.cn/)下载或三区房产管理窗口领取;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水、电、气三个月使用账单(验原件留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签署的装修入住意见;

6.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申请新建商业用房装修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fcxjsj.cnbz.gov.cn/)下载或三区房产管理窗口领取;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购买商业用房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

5.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6.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签署的装修入住意见;

7.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三)申请新建地下车位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fcxjsj.cnbz.gov.cn/)下载或三区房产管理窗口领取;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购买车位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

5.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财政补贴申请人应据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所有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套取财政补贴行为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应据实签署装修入住意见,如有弄虚作假、协助骗取补贴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三区房产管理部门要对申请人资格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足额保障补贴资金兑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复核及拨付工作。

八、附则

(一)引进人才购房券申领继续按《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引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购房券申领工作的通知》执行,可与《措施》规定的购房装修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以组织部门规定为准,引进人才申领购房装修补贴时限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二)《措施》实施前,符合《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巴府办规〔2022〕7号)规定的购房补贴申领对象,且已签订网签备案合同,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本细则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原《<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补贴实施细则》(巴住建发〔2022〕11号)同时废止。


附件:购房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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