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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

2023-04-26 10:23 来源: 巴中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资金管理方式

污水处理费

巴中城区(含兴文):居民用水0.95元/立方米,非居民及

特种行业用水1.40元/立方米,县(区)征征收标准由所在

县(区)制定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

污水处理条例》,财税

〔2014〕151号,发改价格

〔2015〕119号,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

年第29号,《四川省城镇

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川财综〔2015〕4号,川

发改价格〔2015〕345号,

巴发改〔2016〕523号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修复费

对经批准灵活就业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城〔1993〕410号,财税

〔2015〕68号,财政部 国

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

年第29号,川财综〔2012〕

2号,川发改价格〔2018〕

332号

缴入地方国库

 注: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生变动时,将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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