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巴中市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查决定予以公告。
新增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证书重新进行审核。
特此公告。
详情可在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www.bzcin.gov.com)上查阅。
电话咨询:0827-5280283 5280056
附: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审查决定一览表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