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12-06 14:23 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击量: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源头管控,我局于2023年9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随机抽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在巴执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并通过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20个,实现对在巴执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全覆盖检查。其中房屋建筑项目17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3个,涉及施工图审查机构12家,勘察单位12家,设计单位17家;工程类别包括新建、改建(主要为装饰装修),涵盖了“一老一小”、城市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涉及幼儿园、养老机构、住宅、学校、医院、工业厂房、市政道路等不同类型。

(二)严守检查工作纪律。在《巴中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专家库专家名录》中随机抽取了岩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专家共12名,对抽取的检查专家信息严格保密。质量检查前,组织召开了廉政谈话会,对抽取的检查专家开展了集中廉政谈话,杜绝检查人员及专家与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私下联系,透露检查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

(三)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按照市场行为检查和技术检查分离的方式,组织业务人员,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企业资质是否相符,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否规范,是否将专项审查纳入联合审查等情况开展检查。由抽取的专家分专业对项目开展技术检查,重点检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性、人防防护安全性是否达到要求。

(四)企业申诉复核确认。针对集中检查形成的初步意见,汇总后统一反馈项目所在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相关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企业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根据企业的申诉材料和佐证资料,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复核确认,最终形成检查问题清单。

二、检查情况

从抽查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和技术审查,未发现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机构超资质、超范围承揽业务情况。但个别勘察设计项目仍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等问题。抽查的20个项目,检查出问题284条,其中,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非强制性条文共计187条,强制性条文37条,设计深度不够等其他问题60条;从专业来看,给排水专业70条、勘察专业64条、建筑专业39条、电气专业35条、结构专业38条、暖通专业38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勘察设计质量有待提升。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掌握不全面,新颁布和实施的技术标准规范掌握不及时、不深入,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行业责任不落实,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把关不严、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素质不高,致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

(二)勘察设计文件深度不足。部分勘察设计文件不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主要存在部分技术参数标注不全,设计说明与图纸信息不一致,引用过期的标准规范或图集,设计依据中缺漏重要的技术标准规范等问题。

(三)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不规范。部分项目岩土勘察原始资料、施工图未签字,部分项目工程名称不一致,设计单位不一致,出报告与审查备案时间逻辑错误。如,南江县翠湖雅居项目图件的签字栏无相关人员签字;平昌县红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报告工程名称与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表工程名称不一致;巴州区回风津桥湖片区山湖公园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时间为2022年4月,报告时间为2022年5月;通江县高明公馆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设计单位为四川星蓝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而施工图设计单位为四川中木同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四)违反技术标准情况严重。抽查的20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国家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项目有11个,占比高达55%。主要问题是,存在防火墙开设门未设置甲级防火门、无障碍坡道(轮椅坡道)纵向坡度不满足要求、顶棚装修未采用A级燃烧性能材料、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不满足规范要求、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房间未设排烟措施、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要求、室内生活废水排水沟与室外生活污水管道连接处,未设水封装置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肃认真整改,依法依规处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最终检查结论反馈相关企业,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及时修改完善有关勘察设计文件;对于已按原设计文件开工建设的项目,设计单位需及时进行设计变更,重大变更并经原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整改,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等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各地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处理情况以及自行检查开展情况一并报送我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日常监管,将事前勘察设计项目动态监管与事中事后质量检查相结合,对发现问题较多、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纳入重点抽查单位名单。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质量内控制度,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从源头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要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落实审查责任,把审查质量放在首位。对施工图审查等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常态化抽查,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技术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借助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设计大讲堂等平台,引导在巴执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线上方式,加大对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新兴领域、创新设计等方面的知识更新;要组织举办绿色建筑、消防技术、抗震规范等方面的线下培训会,加大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协会作用,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会和技术研讨会,进一步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问题汇总表.xls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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