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乱象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2-19 14:24 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击量: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为促进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纵深推进行业扫黑除恶新态势,按照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乱象整治检查的通知》工作部署,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我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发包与承包等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11个,发现问题19处,主要集中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工程违法违规发包与承包等方面。

(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方面。在已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工程中,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关键”人员每日考勤进出场落实不到位,到岗率较低,如巴中经开区“东西部协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个别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定负责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且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如恩阳区“义阳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通江县“实验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配套工程”。个别项目甚至没有落实实名制管理或工资代发制度,如巴州区“巴城记忆文创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南江县“天玺·金悦府”、通江县“实验中学运动场改扩建配套工程”。通过现场向农民工询问了解,个别项目未建立健全欠薪信访投诉处置机制,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将合同一式两份交给农民工,由用人主体自行管理保存,如恩阳区“义阳大道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巴中经开区“巴中碧桂园一期”。

(二)工程发包与承包方面。个别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涉嫌将消防、绿化等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发包,并肢解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或未办理入川备案登记的外省企业,个别施工单位涉嫌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劳务企业或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如巴中经开区“东西部协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和“巴中碧桂园一期”、南江县“天玺·金悦府”、巴州区“龙湖蓝岸”。

(三)其他方面。本次检查还发现个别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员在建设期间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变更手续;个别施工现场边坡支护治理存在安全隐患。

二、下步工作部署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理解欠薪治理、“三包一挂”带来的不良影响,高度重视建筑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将其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从3月起对辖区项目对标对表逐一开展检查,认真建立检查台账,切实查处一批、规范一批,要重点在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招投标等信访投诉中寻找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地检查情况开展督导,督导结果将形成专报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时抄送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从严查处,严格问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视情节,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次检查通报发现问题的建设工程进行查处,并于2024年4月1日前将查处情况书面报送市局。同时,要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建筑领域相关法规规定,创新监督管理机制,用好信息数据平台,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成本,注重执法程序和处罚裁量,对涉事企业和人员要敢抓碰硬、真抓实干,杜绝以“整改”“约谈”等方式代替“处罚”情形,实现市场和现场同步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市局将对应罚不罚、不敢逗硬、敷衍了事的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移送纪委监委问责处理。

(三)加强宣贯,适应形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加大宣贯,引导工程参建单位学习适应新环境、新政策、新要求,自上而下形成人人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氛围。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倒逼工程主体自觉接受监督,多管齐下根治建筑市场顽瘴痼疾。

特此通报。


附件: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乱象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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