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巴府办规〔2024〕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购房补贴发放工作,2024年6月3日,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巴中市促进人口发展六条措施〉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巴住建发〔2024〕14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补贴对象。2024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12日期间,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二孩和三孩家庭,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并在2030年6月12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
2.补贴标准。给予二孩家庭3000元/套购房补贴;给予三孩家庭5000元/套购房补贴。
3.按家庭补助,每户最多可享受两套购房补贴政策。
(二)申请办理。
1.符合购房补贴政策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2.申请补贴的购买人须于2030年7月12日24时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不予受理申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买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以明确条款或补充协议约定不动产权证办证时间和逾期违约责任(包括购房装修补贴逾期不能申领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
(一)本细则可与现有购房优惠补贴政策同时享受。
(二)本细则由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