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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12项)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2022-01-24 16:26 浏览击量: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应于2018年完工的544个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至“回头看”时仍有190 个尚未开工,160 个虽已开工但无法按期建成投运。其中涉及巴中建设项目共14个。

责任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巴州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南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

联系电话

52613005223221,8222268,8651111

整改目标

完成14个推进滞后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1.201912月底前建成7个,分别是南江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升级改造工程、巴中经济开发区污水连接线建设、巴中经济开发区区间道路污水干管、巴州区气象局至将军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巴州区龙湖片区污水管网、南江县县城污水管网改造、巴中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2.202012 月底前建成6个,分别是巴中市大溪口方家河污水管网,巴中市摇铃社区至后河污水管网,巴州区红军路、八角楼街、新市街、民主街、商业街、供销街污水管网改造,巴州区回风东路、政府街、东城街、南泉寺街、商业街、西华街的合流制污水管网改造,巴中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南江县城雨污分流干管改造。

3.202112月底前建成1个,建成巴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道。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完成14个推进滞后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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