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27-5261300;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0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巴中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九项整改任务:生活污水方面,全市187个建制乡镇中仅59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28个仍在建设中;巴州区巴城老旧管网改造、南江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升级改造等项目无法在年内完成建设。 |
整改责任单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进全市污水PPP项目实施,确保达到时序进度。 |
整改措施 |
1.各区县加快推进省污水“三推方案”中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建设,2020年12月完成整改任务。 2.省污水“三推方案”中纳入市污水PPP项目包的子项目,由各区县先期启动建设,待市污水PPP项目正式实施后,与中标企业进行核算整合。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省污水“三推方案”中未完成子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牵头加快市污水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中标企业与各区县进行核算整合。 4.除省污水“三推方案”明确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上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要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县配合,加快全市污水PPP项目实施,按时序推进整改完善。 5.巴州区加快推进巴城老旧管网改造,按时序推进工程建设,2020年底完成整改销号。 6.南江县住建局督促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投运。加强日常监管维护,确保南江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水质达标排放。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省污水“三推方案”中涉及的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 2.已建立污水“三推方案”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区县“三推方案”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目前,省污水“三推方案”中涉及的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 3.全市两项改革后有122个建制乡镇,截至2021年底,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122个,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 4.巴州区老城管网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完成建设。 5.已完成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