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05 10:01 浏览击量:
机关各科室、直属(归口)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科室)实际,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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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窗口单位为民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整边改、评改结合”的方针,扎实开展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整顿,树牢“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一流行业形象,以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快推进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 周年。

二、目标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城市精细化管护、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制度规章,整饬作风纪律,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美誉度和公信力。

三、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认真汇总梳理分析归类,确定以下3个方面25项重点整治内容。

(一)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全面,理解得不够透彻,推动工作的创造性不足,习惯性用老思想、老方法去解决问题,不能很好地用党的理论联系指导实际工作。

2.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方面。联系群众还不够深入,领导干部作风不够实,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群众不够广泛,与群众沟通不够突出,听干部的汇报多,听群众意见的时候少,对基层一些工作或问题的了解停在表面上。

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方面。一是走向反面,变相表扬,相互吹捧。先讲一大堆成绩、优点、荣誉,之后,再象征性提一点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成绩包围问题,以缺点点缀优点。二是好人主义,文过饰非、包装美化。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淡化、美化,或大问题化小,小问题化无;或只谈表象,不谈本质;或只谈客观,不谈主观。

4.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方面。工作作风松懈,不够严谨,缺乏艰苦奋斗的干劲。表现在: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不能从尽善尽美、时时处处争一流的标准上去把握,离局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归口)单位

(二)政风建设方面

1.“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淡化,为民服务观念不强,公仆意识不强,缺乏为民服务“主人翁”精神,存在“官本位”思想。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存在回答群众问题不耐心、态度较差等问题。

2.工作不严不实,督查检查形式大于内容,下深水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够;下基层调研无实质内容,不结合基层实际,不解决实际问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3.主动服务意识缺乏,个别干部存在不愿担当、不主动作为的“等靠观望”思想缺乏拼劲和锐气,群众不问就不理,没有主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4.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开及时性、准确性。

5.工作整体推进成效不明显,部分干部工作是只管做好自己的事情,对部门其他相关工作不管不问,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谋划推动工作。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归口)单位

(三)行风建设方面

1.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

(1)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以认购、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等问题。

(2)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和房地产企业捂盘惜售、哄抬价格、合同欺诈、恶意炒作,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问题。

(3)在物业服务中,存在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以非法手段强行进驻或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扰乱小区管理秩序、侵害业主合法利益、违法停运电梯等问题。

(4)在房屋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不按程序申报,或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不注重过程监管,损害业主利益等问题。

责任领导:卢华、杨军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2.建筑市场监管方面

(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强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

(3)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恶意拖欠、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开设工资专户等违规行为。

(4)政府投资的项目,存在现场监管不到位,烂尾问题悬而未决,群众满意度低的问题。

责任领导:吴学毅、李玉飞

责任单位:建管科、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招标站

3.城市精细化管护方面

(1)市政道路破损,园林绿化维护不到位、不精细,路灯亮灯率不高,城区广场白色垃圾、卫生死角、游摊商贩、污水、果皮、纸屑、烟头等问题。

(2)城区广场因广场舞运动导致音响音量大、时间长,私拉电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3)城市公厕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烟头,乱涂乱画厕所的墙壁、隔板等不文明行为,部分地方公厕数量较少、分布不均,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问题。

责任领导:喻和德

责任单位:城建科、市园林处、市广场管理处

4.行业协会监管方面

(1)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脱钩“藕断丝连”等问题。

(2)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存在搞利益输送,行业协会充当小金库等问题。

(3)存在党员干部在行业协会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卢华、吴学毅、李玉飞

责任单位:建管科、勘察设计科、市造价站、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散水办

5.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面

(1)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者纳入承租对象,动态监管不到位,年审、日常巡查走过场,续租程序缺位。

(2)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房屋后闲置、浪费,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

责任领导:杨白玉

责任单位:住保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负责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局机关科室、直属(归口)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和指导责任,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针对3个方面25项重点整治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及措施办法,推进问题整改,6月30日前将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和意见建议,报送至局“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7月底报送整治活动结果。

(三)强化建章立制。各科室、直属(归口)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和经验、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结合专项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结合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党风政风行风专项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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