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巴执业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人员: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标函〔2023〕1831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人员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数量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的在我市登记并注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家(见附件1)。
除“随机抽取”的企业外,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从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市级不少于3家,各地不少于1家。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纳入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是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履约情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承诺的造价专业人员完成,是否存在“挂证”行为,造价人员执业道德和行为、执业质量情况,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二是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否实施了二级复(审)核,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内容、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
三、检查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机抽取的企业由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查,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对其他随机抽取的企业分别开展核查。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检查阶段(2023年7月16日-8月15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抽取的受检企业开展检查,并于8月20日前,将《2022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附件2)、《市场行为检查表》(附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表》(附件4)、《执业质量检查表》(附件5)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何丽君,联系电话:1890829350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地反馈情况,将重点选取部分造价企业进行督查并现场复核。
(二)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责令其整改,并根据企业整改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于10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检查情况书面总结及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6)。
五、检查结果应用
(一)对市场行为、注册造价人员基本情况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执业行为及执业质量整改不合格的造价从业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抄送审计等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契机,加大对辖区从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道德和行为检查力度,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整治一批执业道德行为差的企业和人员。受检企业和人员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附件:1.造价咨询企业受检名单
2.2022年度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清单
3.市场行为检查表
4.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表
5.执业质量检查表
6.检查汇总表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