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四川新通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四川新通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川202215030225G),自撤销之日(2022年11月4日)起,编号为川202215030225G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4日